按照生态环境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和贵阳市委、市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机构及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和
医疗废水处理,贵阳市生态环境系统各执法单位扎实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情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撑保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每天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深入疫情防控一线,重点对贵州省人民医院、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肺科医院)、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大水沟分院)、贵阳市妇幼保健院、修文县人民医院、开阳县人民医院等新型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及重点医院开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存情况、标识标牌设立情况、处置协议签订情况、台账建立情况、外运处置情况、转运联单执行情况等。针对发热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环境执法人员要求专桶存放,依法规范收集、暂存和转运,严格医疗废物转运联单制度。督促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重点督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是否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排放是否达标,医疗废水处置产生的污泥去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是否规范化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分类、贮存、处置工作。
截止2月2日,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累计出动30余个检查组,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重点医疗卫生机构199家次、重点企业45家次、现场巡查红枫湖饮用水源保护区2次,处理群众投诉1起,抽查了全市约30家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核与辐射应急值守情况。对部分医院加药装置故障、加药泵渗漏、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不规范、污水处理设施台账记录不完善等问题,责令立即整改。要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由每两天收集医疗废物变为日收集日处理。
同时,还与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对社会零散医用防护废弃物进行集中收集,协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每日进行转运处置。坚持日调度日报告制度,每天调度全系统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环境管理情况,确保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将按照上级部署,继续加强医院、污水处理厂等重要企业的监管工作,将其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积极配合做好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工作,筑牢生态环境防线,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