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成效评估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407号)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对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十三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完成1800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截至目前已完成1556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完成39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际完成397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受益人口70.22万人。实施项目主要涉及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收集、畜禽养殖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方面。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总投资14356.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42.11万元、地方政府投资6877.51万元、其他资金2836.82万元。目前已建成的设施基本上都能够正常运行,项目实施后,相关建制村环境质量得到很大改善,整体环境面貌彻底改观,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使用能够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质量较高、群众反响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