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10时30分,沿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路与文昌街路口由西往东行驶的车辆陆续依次通过,正在行驶的陕K79200重型客货车,被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民警通过手势指挥停在路边接受检查。当日,宁夏五市生态环境、公安部门同步联合启动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上路行驶整治行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安厅对联合执法行动进行现场督查。
“为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基本消除机动车冒黑烟现象,每月15日被定为全区生态环境、公安部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说。按照要求,各地生态环境、公安交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成立联合执法小分队等方式,携带便携式检测设备,并利用遥感监测设备,在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货运主要通道、进入城区的主要卡口,针对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出行规律,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银川市机动车尾气监察大队负责人说,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冒黑烟车辆,由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下发《机动车排气检验限期改正通知书》,车辆所有人要在20日内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机动车维修治理记录及检测合格报告单,消除环保违法记录。车辆所有人未按时限完成机动车排气治理,或拒不进行治理的,公安交管和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记录车辆违规信息,该车辆不予年审或办理相应业务。
据了解,目前宁夏在五市一些重点路段共设置19处尾气监测“电子眼”,对车辆进行24小时监测。尾气监测“电子眼”能对尾气排放监测跟踪分析,通过三维定向模式精准地监测途经车辆,尾气超标车辆信息实时上传至尾气监测平台,作为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处罚超标车辆的依据。“‘技防+人防’将让高排放高污染的黑烟车无处遁形。”自治区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说,今年以来两部门通过联合开展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上路行驶整治,共查处驾驶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违法600余起,优化大型货车城市绕行区域,查处闯禁行违法5万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