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成都、泸州和达州等14个地区先后发布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成都、泸州和达州等13个城市均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相关内容如下:
河北省唐山市
1月10日,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在执行《唐山市2020-2021年秋冬季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方案》基础上,自1月10日20时开始采取加严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四川省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扩散条件转差,1月12日-16日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成都平原、川南和川东北部分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个别城市有短时重度污染风险。目前,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资阳等13市已于1月1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成都市
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成都市决定于2021年1月1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与工业相关内容如下:
机动车限行措施
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内,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泸州市
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相关规定,泸州市市决定于2021年1月1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与工业相关内容如下:
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城管执法局要联合加大对“冒黑烟”车辆检查,严禁脏车进城。
启动重点涉气工业企业限产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县政府和园区管委会督促重点涉气工业企业按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措施。
加强工业企业监管
市环境保护局加强所有大气类重点污染源企业现场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
德阳市
根据《德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德污防攻坚办〔2021〕3号),我市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扩散条件转差,将出现一次区域污染过程。按照通知要求,我市决定于2021年1月1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与工业相关内容如下: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重点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10%和1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
2、城市主城区禁止上路行驶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