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山西省工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印发《加大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 促进全省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山西工业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和化工生产基地,同时也积淀了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的表现是基础能源原材料比重过大,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发展不足。煤炭、电力、冶金、焦化、化工五大产业在全省工业占比达80%以上,这些产业在支撑山西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生态环境脆弱的突出问题,煤炭、电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不仅历史堆存量大,而且新产生的固废量仍在逐年增加。
为此,《方案》明确,需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强化企业治理利用工业固废主体责任。加大朔州、长治、晋城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试点示范建设;发挥基地建设创新引领作用,加大传统产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绿色改造力度,促进绿色新型产业发展。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创建活动,推动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为实现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方案》强调,重点围绕山西省产出量大、堆存量多、环境影响重的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金属尾矿、赤泥等大宗工业固废深入开展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力争2022年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等4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达到1.2亿吨以上;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力争金属尾矿、赤泥资源化利用取得新突破;对暂时不利用的大宗工业固废实现可再开发利用、安全无害化处置。
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山西工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已刻不容缓。山西省着力从解决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规划安排重点任务,推进各项工作;着力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管理机制创新,着力资源综合利用新途径、新产品的开发和技术创新,着力清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应用,为固废利用提供技术支持;强化企业污染防治和利用工业固废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格企业执行固废防治利用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为推进企业努力逐步消纳历史堆存固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必须做到固废利用“三同时”,加大对企业固废产出、治理和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同时,推进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试点示范建设;各县区在固废产出和堆存量较大的区域,建设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集聚集群发展;对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土地、环评、资金、信贷等项目建设条件予以倾斜支持;借鉴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应用固废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方案》提出,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绿色发展是山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深入开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宣传教育,宣扬美丽山西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加强舆论宣传,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新建和扩建燃煤电厂,须提出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方案,明确固废综合利用途径和处置方式;加大政府资金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整合各类政府性资金,优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布局;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应用,大力推广使用利用工业固废生产的新型建材产品,同时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和工艺研发,提高固体废消纳量和产品质量;落实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绿色建材星级评价,建立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培育一批绿色建材示范产品和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