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生态环境监测垂直改革,加快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基本建成环境质量、生态质量和污染源监测全覆盖的生态环境智慧感知监测网络,基本形成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省生态环境厅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省生态环境监测实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经广泛征求各市(区)政府、省级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共七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为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制,第三部分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第四部分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第五部分为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第六部分为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核心支撑,第七部分为加强组织实施。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支撑、引领、服务”基本定位,以监测灵敏、监测先行、监测准确为导向,明晰各级生态环境监测事权,理顺运行机制,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创新,全面推进环境质量、生态质量和污染源全覆盖监测,系统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为构建我省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