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1日,恩施市绿源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了恩施市大沙坝污水处理工程(近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监测单位、运维单位等及特邀3位环保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现场查看了该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根据《恩施市大沙坝污水处理工程(近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恩施市绿源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恩施市大沙坝污水处理工程(近期)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谭家坝村,实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一座、高桥河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厂区总用地面积51118m2,总建筑面积7706.66m2,采取改良A2/O处理工艺,主要单元包括高位配水井、曝气沉砂池、厌氧池、好氧池、幅流式沉淀池、污泥回流泵房、絮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过滤池、污泥干化浓缩车间、储泥池及综合办公楼1栋。实际处理规模5万m3/d。大沙坝污水处理厂区及配套管网实际总投资约407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300万元。项目于2014年4月16日取得恩施州环境保护局(现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恩州环审[2014]36号),项目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9月1日通水调试。本次验收范围为恩施市大沙坝污水处理工程(近期)。
二、工程变动情况
恩施市大沙坝污水处理工程环评批复总用地面积10.1hm,场址位于恩施市谭家坝村大沙坝,设计处理规模近期5万m3/d,远期共15万m3/d,采用改良A2/O处理工艺,污水收集系统主干管总长41.8km。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中-水处理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恩施市大沙坝污水处理工程(近期)处理规模、项目地点、处理工艺等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该工程在环评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
项目属于污水治理工程,采用改良A2/O生化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废水,废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至清江河,项目的建设对恩施市城区整体水环境改善具有积极作用;委托资质单位在污水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了规范化排污口。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废气
项目采取在沉砂池、生物池(缺氧区,厌氧区)、反应沉淀池、储泥池和脱水车间进行加盖密封或设置密闭厂房,并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上述污水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抽送至等离子生物法除臭设施处理,厂区共布设3台除臭系统,处理达标后经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厂区种植了一定的绿化;营运期污泥经脱水消毒后及时清运处理,避免长时间堆放。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与基础之间采取弹性连接;对厂区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高位配水井等水流声音较大的区域采取加盖密闭、污泥干化浓缩等处理单元设备均安装在封闭式厂房内,风机潜污泵等均安装在专用设备间内。
4、固体废物
项目栅渣经脱水干化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添加PAM、生石灰及次氯酸钠等试剂消毒、絮凝后,经压滤机脱水暂存于场内,定期交由恩施市园林局清运制作园林绿化肥,并设置了管理台账;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处理。
5、排污许可证
项目于2021年8月4日取得了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28017261041671001V。有效期至2026年8月3日。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恩施市大沙坝污水处理厂(近期)许可排放量分别为:COD912.5t/a;氨氮146t/a。
6、在线监测
建设单位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环评相关要求,委托资质单位针对废水排放口安装了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装置。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等相关规定,设置了符合规范要求的排放口,设置了相应的标识牌,便于环境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监测结论
(1)废水
本次监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厂总排污口中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数、总汞、总隔、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日均值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及表2标准。
(2)噪声
本次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南侧、北侧噪声监测点位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废气
1)无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下风向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监测浓度,厂区内甲烷浓度均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
2)有组织废气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硫化氢、氨气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值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2、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设置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齐全可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声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西南侧最近居民点噪声昼夜噪声监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
2、大气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南侧最近居民点硫化氢及氨气浓度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限值。
3、地表水环境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受纳水体清江河排污口上游100m、下游100m水质pH、COD、BOD5、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NH3-N、TP、溶解氧浓度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六、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污水处理厂运维,确保设备正常工作,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建设单位按要求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验收,且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落实营运期环境自行监测计划。
4、尽快完成剩余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尽快启动项目远期工程的建设。
八、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恩施市绿源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龙凤镇小龙潭村闸口组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718-8411648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验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附件-恩施市大沙坝污水处理厂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pdf
恩施市绿源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