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出台的《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进行发布解读。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助理胡家华表示,《行动方案》是济南片区会同全市12个部门、单位,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有效提升济南片区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的创新探索,特点主要是“四个突出”:
突出高标准对标对表
行动方案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高标准高水平对标。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特别是有关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指标标准,以制度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对标RCEP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域压力测试力度;对标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国内开放水平较高的自贸试验区,围绕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环节积极创新探索,致力于全面提升济南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突出深化改革创新
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试验田”的优势,以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与环境保障有机融合。通过在提高司法保障能力、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执法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出“法治会诊”、公证金融调解、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建设国际法律服务生态圈等一批创新性改革举措,着力构建诉讼、仲裁、调解、公证、司法鉴定、检察监督“六位一体”法律服务保障体系,打造创新引领、特色鲜明、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突出凝聚部门合力
济南片区启动建设以来,全市相关职能部门、法律服务单位,围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措施,有效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为进一步提升济南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12个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通过专题座谈、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收集济南片区市场主体法律服务诉求,共同起草完成了具有济南特色、自贸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下一步还将共同推动行动方案落地落实。
突出服务开放发展
服务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是出台本次行动方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为目标,全面提升济南片区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吸引国内外优质要素资源在济南片区集聚发展。加快完善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自贸试验区法治服务创新体系,推进自贸试验区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发展,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促进市场相通、产业相融、创新相促、规则相连的良性循环,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更大自贸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