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云浮市霞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万吨新型环保纤维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粤能许可〔2021〕100号
云浮市霞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万吨新型环保纤维项目一期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6座、办公楼、研发楼、综合楼、污水处理站各1座以及门卫2座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转鼓、烘箱、连续干燥、瓶片清洗线、螺杆挤压机、纺丝牵伸机、打包机等,项目达产后年处理环保 PET瓶片12万吨,年产新型环保再生涤纶功能性纤维12万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654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5801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493.12万立方米、蒸汽消耗量不高于3万吨;项目短纤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08.95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