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担当履职还不到位,站位不高、职责不清、监管不严、执法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比如……”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监督推进会,对各市生态环境局管党治党工作逐一点评,直指问题。
驻厅纪检监察组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多次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扭关键环节、盯权力运行、抓队伍建设,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截止12月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3%,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的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7%,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结率达70.6%。
驻厅纪检监察组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执法检查,推动全省的执法大检查、散乱污企业大排查等活动,扭转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被动局面。坚持问题导向, 21批次深入11个设区市76个县(市、区)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访排污企业260余家、污水处理厂(站)72个、矿山27家、自然保护区11个、入河排污口35个,督促省厅、市局压实整改责任,跟踪问效。
瞄准行政审批、监管执法、专项资金分配等关键岗位,不断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推动厅主要业务处室、厅直单位“一把手”轮岗,推进县局局长、执法大队长异地任职,市局、县局异地交叉执法,干预执法报告备案制度等试点工作,防止权力寻租、滥用,熟而生腐;督促省厅业务处室严格执行交叉审核、“三审”分离、集体决策等制度规定,规范权力运行。
紧盯“关键少数”,持续强化监督。对8个市局班子开展集体谈话,督促并会同厅党组对12个市级局长开展一对一政治谈话,对厅直所有处级干部开展集体政治谈话。重点核查涉及“一把手”的问题线索,对1名处长予以断崖处理,对2名市局“一把手”立案查处并调离。
对厅管干部党风廉政意见的征求、回复工作,事前从严审核把关,对政治不强、廉洁有亏、作风飘浮的干部坚决说不。2021年,否决市局局长人选1名、班子成员4人,暂缓7人;对县局“一把手”的备案从严把关,叫停5名作风不实、担当不强的县局局长人选。
多批次深入县(市、区),督导全省系统担当履职,发现作风问题72个,责令4个市局整顿作风,4个执法支队、13个县局作出书面检查,对6个县局局长诫勉谈话,对5名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推动行风政风向上向好。比如针对萍乡市生态环境系统作风散漫、工作落后问题,开展靶向式监督,既现场督导,直指问题,又召开专题整治会,教育整顿,并推动全市系统开展作风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