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政府落实审计整改意见,追缴14家企业污水处理费合计212.84万元,切实保障了国有资金安全。
2021年下半年,湖州市审计局在德清县新市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中重点关注了接入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污企业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发现新市镇政府未对14家河道取水的排污企业征收污水处理费,存在漏征的情况。对此审计建议该镇及时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缴费义务,实现全域范围污水处理费应征尽征。
德清县新市镇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认真及时整改,迅速开展企业污水处理费追缴专项行动,截至2022年2月,已追缴14家企业污水处理费212.84万元,并全额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