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不放松”。不定期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全区重点企业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摸底排查,主要排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企业外排水是否达标排放,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管手段,优化监管方式,通过例行检查、交叉检查、突击检查等执法形式,确保执法监管到位、责任到位、执法到位。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企业120家次。
严厉查处非法排污“不放松”。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查严打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规定限期内整改完毕,杜绝企业违法排污、超标排污;对举报属实的排污行为,严厉打击,绝不姑息。截至目前,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1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8份,执行四个配套办法处罚案件9件,罚款金额316.9万元。
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不放松”。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严厉查处各类环境信访问题。对各类倾向性、矛头性信访问题提前介入,跟踪督导,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及时受理和调处环境信访投诉和污染纠纷,定期开展重点、难点信访矛盾大排查,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环境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5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