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南溪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龙政综〔2022〕310号
浮宫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审批龙海市南溪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浮政〔2022〕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龙海市南溪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主要规划指标和要求如下:
一、01地块
(一)规划用地面积:15726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排水用地(1302)。
(三)控制性指标
1.容积率:FAR≤0.5;
2.建筑密度:D≤30%;
3.绿地率:G≥30%;
4.建筑限高:H≤24米;
5.建筑退距:低层建筑主要朝向退让南侧用地红线不得小于7米,退让其他用地红线不得小于5米;独立占地且建筑高度不大于5米的单层门卫、配电室、泵房等配套建筑可按不小于3米控制退让用地红线距离;其余退距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漳州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22年版)》执行。
(四)地块应根据建筑的性质和面积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漳州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22年版)》配置停车位。
二、02地块
(一)规划用地面积:4400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公园绿地(1401)。
(三)绿地率:G≥65%。
三、03地块
(一)规划用地面积:150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排水用地(1302)。
(三)绿地率:G≥65%。
(四)地块为泵站用地,地上不设建筑物,只设构筑设施及围护构件,设备井均设置于地下。
四、04地块
(一)规划用地面积:141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排水用地(1302)。
(三)绿地率:G≥65%。
(四)地块为泵站用地,地上不设建筑物,只设构筑设施及围护构件,设备井均设置于地下。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