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起草制定了《三门峡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意见》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任务,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29号),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三门峡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方案》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指导全市“十四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明确各领域重点工作任务,合理分解相关目标。同时,对“十四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为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高质量发展进行总体布局,对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提供必要性支撑。
(二)制定《方案》的依据
本《方案》主要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29号)等文件。
(三)出台《方案》的目的
“十四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因时而动,顺势而为,面对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保障能源资源安全稳定供给,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成效,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任务,及时出台《方案》,将有利于推进全市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加快实现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确保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着成效。同时也明确了到202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强度降低率等主要目标。
二、制定《方案》过程
2022年8月份开始,我们成立了工作专班,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多次深入陕州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渑池县等县(市、区)实地调研,召开“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座谈会3次、专题工作会议2次。并向市直单位征求意见,多次修改,最终定稿。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等26个市直单位意见,其中具体意见共计4条,采纳2条,未采纳2条。
未采纳意见:市统计局建议将第四部分第一项和第七项责任单位中删除市统计局。
未采纳理由:比照省文件执行,故相关意见不予采纳。
四、《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
《方案》主要包括5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6%以上,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300吨、34吨、6231吨、1252吨。
第二部分是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提出了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推动实施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综合治理、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等十大工程。
第三部分是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提出了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落实法规制度、完善经济政策、完善市场化机制、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等8项任务。
第四部分是保障组织实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实施全面节约等3项举措。
第五部分是附件,明确了 “十四五”各县(市、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十四五”主要行业节能指标2个方面的指标。
五、文件时效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