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泉河片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临泉县泉河片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特许经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N2023-K3-4253
项目名称:临泉县泉河片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特许经营
招标人: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29.30亿元。本项目暂定为三个子项目:1、泉河片区水环境生态治理及片区服务提升项目;2、泉河片区污水处理及片区提升项目;3、临泉县泉河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及片区提升项目。
招标需求:本项目由招标人就临泉县泉河片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特许经营单位(以下称为特许经营单位)进行招标。中标人与特许经营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围绕临泉县泉河片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期满移交工作(BOT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政府不向特许经营单位补贴任何费用。
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27年,自本项目始运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2)(3)(4)以“信用中国”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4.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8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方式:投标人需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包河大道236号)。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