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指示,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根据《云南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任务要求和指标判别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为导向,立足我市农村实际和发展需求,统筹衔接卫生改厕、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治理和乡村振兴,通过健全政策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构建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的共治体系,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按照“重点突出、梯次推进,分类施治、村民参与,建管并重、长效管护”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目前,瑞丽市已完成1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44.45%。到2025年,瑞丽市累计完成27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75%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导。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村庄,以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严格畜禽养殖粪污管理。督促养殖场户建设防雨、防渗、防泼洒的“三防”储粪池,采取有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措施,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推行种养结合,鼓励还田利用,实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在摸清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数量基础上,推行干清粪、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确保粪污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配合)。加大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户环境污染执法监管力度。(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三)加强村社基层治理。加强对村委会(社区)、村小组(居民小组)的督促指导,督促村庄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规民约,开展节水行动,洗衣水、洗澡水、洗菜水等灰水用于菜园浇水、绿化浇水,充分再利用。村委会(社区)、村小组(居民小组),积极发动村民清理疏通村内沟渠,严格执行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规民约,禁止将生活污水排到村内沟渠、湖塘,避免村内形成黑臭水体。农户节约用水,减少生活污水排放,自觉遵守村规民约,饲养畜禽的养殖粪便、粪水不外排,自行收集好化粪池水、洗菜水、洗碗水、洗澡水、洗衣服水,用于农地、林地等施肥浇水,做到综合利用,循环用水,不乱泼乱倒,不外排村内沟渠、湖塘,避免影响村内人居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牵头,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对全市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形成工作合力。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要强化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属地党委、政府是落实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带领村委会(社区)、村小组(居民小组)做好该项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工作调度评估,对工作滞后的乡镇、农场要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将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我市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范围,并作为乡、镇,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将自己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鼓励农民投工投劳,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