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恒发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外包服务采购公告(三)
项目概况
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外包服务(JSZC-320682-NTGC-G2023-003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9点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GC-G2023-0032
项目名称: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R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46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60万元,380元/吨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处置固废为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产生的污泥。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主要处理开发区范围内的工业废水和开发区城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有印染废水、纺织废水、机械加工废水、肠衣废水等,其中肠衣废水氯离子浓度较高约15000mg/L左右。综合处理后的污泥含水量一般低于70%,有时达到80%。2022年全年污泥总量约12000吨,月均产量在1000吨左右,2023年1-5月份月均产量约1200吨。日产量最少量约20吨,最多约110吨,一般在30-40吨。根据①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件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该污泥处置采用干化焚烧处置。(焚烧处置要求见CJJ131-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
污泥处置单位负责到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输污泥,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等措施,不得在在污泥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目前运输车辆一般需要两到三辆,每辆额定载重15~25吨。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满一年或合同金额达12000吨*中标单价的金额,满足任一条件后,该期合同自动终止,首期合同考核合格,经招标人集体会商同意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提供政府核发的一般固废(污泥)焚烧处置的有效环评批复文件和竣工环境“三同时”验收或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合格意见;
(3)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4)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未转包或分包处置污泥的承诺函,内容及格式详见第六章内容及格式。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开标日前最近1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开标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10日9点00分,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潜在供应商须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招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如皋市城北街道海阳北路时代大厦
项目负责人:沙丰 联系电话:13914370323
名 称: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经济开发区惠民路北侧恒发污水处理厂
项目负责人:缪海峰 联系电话:13813791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城北街道庆余路280号二楼
联系人:周亚平 联系方式:1381371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