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有关要求,加强铝灰渣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强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全面提升佛山市铝灰渣利用处置单位、豁免利用单位以及产废企业自行利用单位的管理水平,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并印发了《佛山市铝灰渣处理处置环境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旨在规范铝灰渣的入厂分析、贮存、生产过程污染控制、利用处置产物、安全和日常运行管理等环节,确保全过程环境及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实现铝灰渣处理处置过程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一、《指南》适用于佛山市内铝灰渣利用处置和豁免利用企业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产废企业自建铝灰渣利用设施的,参照本《指南》执行。
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铝灰渣处理处置工艺中涉及的铝灰渣、除尘灰(又称环保灰)、利用处置单位、豁免利用单位、利用处置产物等术语和定义。
三、提出铝灰渣处理处置工艺的四大总体要求:通过合理选择铝灰渣处理处置企业或机构,避免长距离运输转移和长时间贮存;采用技术成熟先进的处理工艺,降低二次污染风险;确保全过程环境及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实施全过程污染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实现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四、规定了铝灰渣入厂分析的要求,包括结合拟接收危险废物来源、特性和采用的处理处置工艺确定铝灰渣的入厂接收标准;设置化验室或委托第三方开展铝灰渣入厂检测;根据铝灰渣的特性建立入厂接收管理制度等。
五、明确了铝灰渣贮存的管理要求,包括设置专用贮存仓库、高位料仓和室内料坑等不同类型的贮存设施;配备必要的巡查人员,做好巡查工作,采取防潮、防水、防雨、防泄露、防飞扬等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安装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等。
六、提出了铝灰渣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要求,包括球磨筛分提铝过程中的粉尘收集和氨除设施;湿法处理过程中的投料口除臭设施、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等;火法处理过程中的烟气净化设施;杂铝熔铸过程中的烟气处理设施等。
七、《指南》规定了铝灰渣利用处置产物的管理要求,包括明确产物种类和用途;建立产物管理台账;明确出厂控制标准;对利用处置产物进行抽检管理等。
八、《指南》强调了铝灰渣处理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储存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粉尘安全管理;防止跑冒滴漏,配置火灾报警装置和静电接地保护装置等。
九、《指南》提出了铝灰渣处理处置企业的日常运行管理要求,包括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培训制度;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并申报数据等。
《佛山市铝灰渣处理处置环境管理指南》将为佛山市铝灰渣处理处置企业提供全面的环境保护指引,助力企业规范、合法经营,实现绿色发展。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及时修订《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