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河湖长制,强化河湖管理保护,发展绿色水经济,建设幸福河湖,广东省水利厅组织起草了《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2月1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slt_hzb@gd.gov.cn。
二、将意见建议纸质版寄送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省水利厅。
三、将意见建议通过联系电话反馈:020-38356307。
四、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
(如您认为征求意见稿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一并提出。)
附件:
1.《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