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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的通告

日期:2024-01-03    来源:张家口生态环境发布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4
01/03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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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危废处置

为促进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河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冀政办字〔2021〕83号)等文件要求,现发布张家口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通告。

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22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77794.5吨。按照危险废物类别,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前五的废物类别依次为HW11精(蒸)馏残渣37525.86吨,HW18焚烧处置残渣31338.16吨,HW04农药废物3616.5吨,HW17表面处理废物1003.85吨,HW31含铅废物770.46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方式,产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3350.4吨,委外利用处置74173.08吨(含往年贮存量)。

2023年截止11月,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121038.31吨。按照危险废物类别,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前五的废物类别依次为HW11精馏残渣60604.92吨,HW18焚烧处置残渣41101.02吨,HW04农药废物4582.16吨,HW31含铅废物3609.56吨,HW17表面处理废物2889.56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方式,产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4442.7吨,委外利用处置115759.67吨(含往年贮存量)。

二、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情况

从整体建设规模分析,截至目前,全市各类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18家(28证),总核准规模34.371万吨/年。其中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单位5家(8证),总核准规模7.991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持证单位2家(证)、核准规模3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持证单位1家(证)、核准规模3万吨/年,废电路板利用单位1家(证)、核准规模0.001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持证单位3家(4证)、核准规模1.99万吨/年;全市收集经营许可证4家,废矿物油收集规模1.08万吨/年;各类收集试点单位12家,核准规模25.3万吨/年,其中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试点单位5家、收集规模22.6万吨/年,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6家、收集规模2.4万吨/年,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1家、收集规模0.3万吨/年。

从在产收集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情况分析,2022年,全市水泥窑协同处置2731.27吨,平均负荷率为9.1%,废矿物油综合利用5373.21吨,平均负荷率为 17.91 %,医疗废物处置3845.38吨,平均负荷率为30.52%,废机油收集1425.14吨,负荷率为13.20%,废铅蓄电池收集6509.19吨,负荷率2.88%,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112.12吨,负荷率为0.5%,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收集20.46吨,负荷率为0.7%。

从在产收集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情况分析,2023年1-11月,全市水泥窑协同处置3925.53吨,平均负荷率为14.29%,废矿物油综合利用983.2吨,平均负荷率为3.58%,废电路板综合利用平均负荷率为0%(目前许可证正在办理,尚未开展工作),医疗废物处置2577.56吨,平均负荷率为22.3%,废机油收集878.88吨,负荷率为8.88%,废铅蓄电池9786.22吨,收集负荷率4.72%,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668吨,负荷率为3.03%,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收集32.22吨,负荷率为1.21%。

总体上,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十四五”以来不断完善和提升,基本形成收集、水泥窑协同处置、综合利用等多种方式并举的综合收集利用处置体系,能力较为充裕,部分类别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已显富余,实际生产经营负荷不高,甚至个别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存在长期闲置的情况,产业链向下延伸不足,存在同质化竞争现象。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

我市经济发展以后奥运经济为牵引,以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主攻方向,以加快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为抓手,以建成“首都两区”为支撑,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建设,不断深化危险废物管理审批改革,鼓励“无废集团”“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建设,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直接填埋量。新建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项目应立足于我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缺口,与所在区域产废量相匹配;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支持填补我市危险废物利用空白的新技术项目,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应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通行标准;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提标升级、产业链延伸,提升专业化运营水平;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区域内利用技术成熟、资源化程度高的危险废物实行“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

结合全市总体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现状,谨慎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建设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以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为主要来源的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铅蓄电池、废催化剂、二次铝灰等同质化利用项目;采用预处理方式和利用后的产物不符合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及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废矿物油收集项目;各类危险废物小微企业收集试点项目。建议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市场,在投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时,应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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