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四川阿坝州茂县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茂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
内容显示,严格限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种类。民宿及农村餐饮业产生的污水经论证达到相关要求后,可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等非生活污水不得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包括对污水收集管网、格栅、检查井、化粪池、调节池、处理工艺主体和出水井等构筑物进行全面巡查检查,检查各类井盖的完整性、安全性,发现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对污水收集管网、格栅、检查井、化粪池、调节池、出水井进行清渣清淤维护,发现设施管道堵塞的应及时进行疏通,作业人员在清渣清淤,清理检查井、化粪池、调节池、出水井时严格按照“有限空间”规范操作,做好通风措施,确保安全;对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及电力电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出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对进出水水量、水质进行观察记录,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排查检修;对出现较严重情况,如地面沉降、路面拓宽等可能影响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属地镇人民政府报告。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