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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江苏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发展专项规划采购公告

日期:2024-04-29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4
04/29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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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污水 生活污水 污水治理

国际能源网获悉,4月28日,江苏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发展专项规划采购公告发布,预算金额为100.000000万元。

公告显示,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系统梳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基础、存在的问题。根据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提出新阶段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统一管理机制,提升设施运行监管能力,为下阶段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做好支撑和保障。

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招标公告如下:

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发展专项规划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发展专项规划 JSZC-320500-CXJT-C2024-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11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CXJT-C2024-0004

项目名称: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发展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系统梳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基础、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提出新阶段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统一管理机制,提升设施运行监管能力,为下阶段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做好支撑和保障。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1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5-1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P517谈判磋商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1.2登录报名: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内下载。

3.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3.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3.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5.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水务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11号

联系人:汤晓宇

联系电话:68241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明轩路北官渡路路口东北角,中联世纪大厦11楼

联系人:许萍

联系电话:69008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萍

电话:69008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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