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吉林省越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其中指出,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收集、贮存、利用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中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行业321-024-48电解铝铝液转移、精炼、合金化、铸造过程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以及回收铝过程产生的盐渣和二次铝灰;321-026-48再生铝和铝材加工过程中,废铝及铝锭重熔、精炼、合金化、铸造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及其回收铝过程产生的盐渣和二次铝灰;321-034-48铝灰热回收铝过程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铝冶炼和再生过程烟气(包括:再生铝熔炼烟气、铝液熔体净化、除杂、合金化、铸造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核准经营规模5万吨/年。
原文如下:
关于吉林省越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吉林省越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法人名称:吉林省越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顾福君
三、住所:长春市九台区工业集中区C区沿河街西至东第二门
四、经营设施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工业集中区C区沿河街西至东第二门
五、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利用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中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行业321-024-48电解铝铝液转移、精炼、合金化、铸造过程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以及回收铝过程产生的盐渣和二次铝灰;321-026-48再生铝和铝材加工过程中,废铝及铝锭重熔、精炼、合金化、铸造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及其回收铝过程产生的盐渣和二次铝灰;321-034-48铝灰热回收铝过程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铝冶炼和再生过程烟气(包括:再生铝熔炼烟气、铝液熔体净化、除杂、合金化、铸造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核准经营规模5万吨/年。
七、拟许可期限:1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27日(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0431-89963179
电子邮箱:jlssthjtgtc@sohu.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邮编:13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