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28日公布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部党组部署安排,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环境质量、环保审批、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监管执法等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大力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减排、建设项目环评、重点监管对象目录、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公开。
2015年,环保部实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及时发布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水质监测信息、污染源监测信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污染减排信息、环境监管和执法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与投诉举报信息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
2015年,环境保护部主要通过部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和《环境保护部公报》等媒介公开财政经费、政策法规、人事任免、科技标准、总量减排、环评审批、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察、国际交流、突发环境事件等政府信息。
报告称,下一步环保部将从以下几方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推进和细化空气、水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管与执法、污染减排、核与辐射安全、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举报和反馈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全国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公开。
督导各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各地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加强主动宣传,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及舆论引导机制,尤其对环境保护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法规规章发布后,要及时跟进,做好政策解读,为公众释疑解惑,对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