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成立垂直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
鄂环办〔2016〕13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1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9次会议及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启动会议精神,为确保垂直管理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省环保厅决定成立垂直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省环保厅垂直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在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工作,研究讨论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和需要提交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议的相关事项。
组 长:吕文艳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严建国 厅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厅纪检组组长
周歆昕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天忠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国斌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周水华 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李瑞勤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张遵兰 省纪委派驻厅纪检组副组长
周智勇 厅办公室主任
徐 松 厅规划与财务处处长
唐必武 厅人事处处长
张文漫 厅环境监测处处长
王 昉 厅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汪新华 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主持工作)
许克学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蒋茂芳 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必武兼任办公室主任。
[pagebreak]二、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省环保厅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专班,下设3个小组,即综合协调组、机构编制组、财政资金(资产审核)组,研究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相关方案及意见建议。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王 昉 厅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成 员:徐 雯 省环境监察总队主任科员
翁 明 武汉市洪山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
徐 江 襄阳市环境监察支队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开展全省垂直管理改革的政策研究工作,组织起草我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工作及实施方案和有关配套说明材料。
2.负责拟定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
3.组织垂直管理改革工作有关会议,并起草有关讲话、报告、汇报、经验资料等文稿。
4.负责协调省各有关部门关于垂直管理改革工作的落实。
5.负责调度、统计、汇总全省垂直管理改革工作情况,并向环保部、省改革办定期报送改革工作情况。办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电、后勤、会务、督查等工作。
6.负责开展调查研究相关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组
组 长:唐必武 厅人事处处长
成 员:郑 然 省编办综合处副主任科员
郑 鹏 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主任科员
李 明 潜江市环境宣教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全省垂直管理改革中涉及的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意见。
2.负责对全省环保部门的职责、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全面摸底。联系机构编制部门,研究拟订全省垂直管理改革中涉及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等定编定责工作。
3.负责垂直管理改革中涉及人员身份、编制的组织上报和审定工作,建立省垂直管理管理人员台账。
4.参与垂直管理改革工作有关会议的组织,配合起草有关讲话、报告、汇报、经验资料等文稿。
5.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资金(资产审核)组
组 长:徐 松 厅规划与财务处处长
成 员:李 磊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
高 松 宜昌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宁小勇 麻城市环境监测站干部
主要职责:
1.对全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机构的资金使用和人员工资等情况进行摸底,衔接财政部门拟定垂直管理机构的经费预算保障政策。
2.对全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机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登记,拟定整合并统筹安排使用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3.负责拟订全省垂直管理改革中涉及财政资金及能力建设的政策和意见。
4.参与垂直管理改革工作有关会议的组织,配合起草有关讲话、报告、汇报、经验资料等文稿。
5.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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