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日益重视下,相关措施不断推进,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突出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地区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但仍然存在村民群众思想意识有待提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运行费用得不到有效保障、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整治措施还需落到实处。
严保多项措施落到实处 补齐农村环境四大短板
通过实施农村环境项目建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越来越多的乡村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面源污染等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突出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地区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但是,当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村民群众思想意识有待提高。受传统生活方式影响,部分村民卫生习惯较差,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于开展的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思想。环境整治项目建成以后,使用效率不高,对于公共设施不予爱护甚至破坏,部分村民缺乏基本的公共卫生意识,随意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堆杂物等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差距大,村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小、配置不均、经济性差。村、组、自然寨缺乏必须的垃圾清运车辆,生活垃圾绝大部分未能实现无害化处理,造成某些农村产生的生活垃圾多在生活区、农田、河边等处堆积。有的村寨虽然配置了垃圾桶、修建了垃圾池,但运转和维护不到位,导致垃圾清运不及时,农村垃圾污水恶臭现象依然存在。
三是运行费用得不到有效保障。重建设、轻管理情况没有得到改变,设计时只预算初建投资,没有预留运行、维护、管理所需经费。加上各县、乡财力比较薄弱,拿不出资金支付运行所需经费,极大影响整治项目使用效果。
四是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过程中,大部分乡村重视集中整治项目建设,却轻视长效机制的建立,往往导致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反弹。
针对上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单、小册子等手段开展多层次宣传,组织群众代表参观已运行的环境整治示范工程,让其亲身体会到环保的益处,不断提高环境意识。
积极争取部门配合协同,整合各方资源。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工程中,要积极主动取得县委县政府关心支持,组织职能部门整合资源,进行有力配合。比如,县财政局的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县交通局乡村道路建设改造项目资金,县林业局产业、绿化配套项目资金,县卫计局的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项目资金,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达到综合整治的明显效果。
坚持多模式筹集经费,保障设施运行。鼓励乡村打开思路,多想办法,既要凭借“外援”,充分利用各项奖补政策,又要做足“内功”,积极发动群众,充分挖掘内在潜力,采取政府补助、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等形式,建立起财政补贴、集体投入、群众捐款、市场化运作等多种融资模式,确保环保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加强对项目建设后期的维护和管理。尊重当地群众意见,按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建立村级环境管理机构和队伍,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县城附近的村采取“户分类、村收集转运、县处理”模式;少数偏远、有条件村寨可直接收集处理,防渗掩埋,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县城和城镇周边村寨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规模较大的村寨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相对集中的多个村庄统一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连片治理;相对偏远、分散村寨建设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确保项目能够长期有效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完善制度,建立环保设施管理运行机制。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制定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制度》等。创新乡村污水、垃圾治理设施等物业管理机制,定期清除垃圾、清扫公共场所、维护项目设施。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解决乡镇环保所机构编制问题,乡镇成立环保所,村寨成立环保队,村寨配备环保义务监督员和宣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