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
李干杰12月8日在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党组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环境保护部机关临时党支部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和新修订的《党章》有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求的具体举措。当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因开展或牵头执行应急、巡查、督查、巡视、执纪审查等公务、专项工作,或党校培训、临时出国(境)团组等工作日趋频繁,党员外出人数较多、时间较长、频次较高,迫切需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临时党支部建设规章制度,加强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提供重要的政治、组织和作风保障。近两年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有关专项工作建立临时党支部的实践,为相关制度建设也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议强调,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或牵头相关公务、专项工作或党校培训、临时出国(境)团组等工作时,都要按规定成立临时党支部,要把“支部建在连上”,把党的工作做到一线,加强日常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为圆满完成环保中心工作提供重要保障。要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临时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部党组的决策部署。要教育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支委会要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办法。在国内执行任务中,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
环境问题,牢固树立和维护环保系统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在国外执行任务中,要按照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做好各方面的沟通、协调和谈判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
会议要求,部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审议意见,对《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部机关临时党支部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印发实施,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制度规范的执行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刘华,纪检组长吴海英出席会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列席会议。
环境保护部召开部党组会
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部机关临时党支部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