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钢铁行业的差异化指标主要分为排放标准、外部运输结构、产品附加值三个方面。
A类: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烧结(球团)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自备燃气电厂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产工序分别不高于10、50、150毫克/立方米,完成高炉冲渣乏气“消白”;运输结构合理,铁路运输比例达到60%及以上(或新能源汽车、国五及以上标准汽车运输比例达到100%);产品附加值高,具备二次及以上深加工,生产汽车板、家电板、彩涂板、钢轨、船舶钢、桥梁钢等高端产品的钢铁企业。
达到该类目标的企业,在秋冬季期间不予错峰生产。
B类:烧结(球团)、自备燃气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他工序达到《关于河北省钢铁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16年第1号)要求;运输结构基本合理,铁路运输比例达到30%以上(或新能源汽车、国五及以上标准汽车运输比例达到80%);产品中端的钢铁企业。
达到该类目标的企业,在秋冬季期间错峰30%左右(以高炉生产能力计,下同)。
C类:仅烧结(球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他工序达到《关于河北省钢铁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16年第1号)要求;新能源汽车或国五及以上标准汽车运输比例达到80%。产品中低端的钢铁企业。
达到该类目标的企业,在秋冬季期间错峰50%左右。
D类:所有工序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运输结构达不到以上要求,产品低端的钢铁企业,在秋冬季期间错峰70%左右,烧结(球团)工序全部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