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垒县城生活
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二期),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17)2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实施地点:木垒县。
4、工程投资额:750万元。
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6、本工程不分标段。
7、工期要求:总工期 280天(日历日)。
8、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
1、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数值向下取整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请于2019年8月31日10:00时-2019年9月20日11: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编号:cj20190437,投标保证金 15万元。
4、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的缴纳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10时00分到 2019年9月2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一份,基本账户备案登记表两份(此表下载地址: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地图—昌吉回族自治州网站—下载中心—更多—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登记的通知)(仅限于首次参与昌吉州投标)、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三大队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9年9月20日11时00分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三大队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开户账号:107648048696。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链接,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联系人:马鹏佼 联系电话:13109015588
3、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联系人:张凯伦 联系电话:1550900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