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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对环卫企业实施失信处罚机制

日期:2019-10-15    来源:深圳发布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9
10/1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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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督查 深圳环保 环卫企业 失信处罚机制

   环卫行业
  是一个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
  城市街道干净与否
  小区清洁做得到不到位
  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形象
  同时也会关乎市民的生活品质
  从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深圳将从2019年9月1日起实行《深圳市环卫行业服务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如果环卫服务企业发生环卫作业车辆跑冒滴漏、非法运输生活垃圾至市外倾倒等不良行为,将对其进行黄牌或红牌警告,警示期内,直接影响环卫企业在本市投标活动。失信处罚机制试行期1年。
  深圳的环卫行业经过近30多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基本建立了较为成熟的市场化体系,但是也存在企业整体素质参差不齐、行业自律不够、部分企业信誉度差等问题。你可能曾经在路上见到过垃圾车边行驶边漏垃圾的现象,也可能看过环卫工人因为岗前培训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新闻等等。
  要全面促进环卫市场健康良性发展,就必须从政策层面给与规范。此《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把环卫服务不良行为在纳入诚信监管。
  那什么样的行为是不良行为呢?
  此《管理办法》也是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其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不良行为将会收到黄牌或红牌警示:
  黄牌警示不良行为:
  (一)环卫作业车辆破损、车身不洁、跑冒滴漏等环卫作业违规操作或未按环卫服务合同履约的;
  (二)违反环卫作业安全要求的;
  (三)造成3人以下重伤的环卫安全事故,经鉴定环卫服务企业需承担责任的;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经区(新区)以上城管部门查实,已对环卫服务行业、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不按规范操作被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警示或行政处罚,移交区(新区)以上城管部门后经查实的;
  红牌警示不良行为:
  (一)不按合同约定运输垃圾到指定场所、非法运输生活垃圾至市外倾倒等严重违反环卫服务合同约定的;
  (二)对环卫安全事故谎报、瞒报的;
  (三)造成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环卫安全事故,经鉴定环卫服务企业需承担责任的;
  (四)无故克扣、拖欠员工工资等违反环卫工人待遇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
  (五)围标、串标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六)行贿、受贿等违反廉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七)警示期内累计5宗黄牌警示不良行为记录的;
  不良行为记录有相应的警示期,期满后记录将自行失效。
  黄牌警示不良行为记录警示期为12个月。
  红牌警示不良行为记录按照情节及危害程度不同,警示期分为6个月、12个月。
  那么如果环卫企业出现了不良行为,会怎样呢?
  首先,城市管理部门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察频率,增加抽查项目。
  其次,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也会影响到环卫服务企业评标、定标、合同续签。
  更为严重的是,企业一旦被处以黄牌、红牌警告,这就意味着企业在环卫服务项目招标时,同等条件下将不被选择。
  从全国范围来看,对环卫行业实施失信处罚机制还并不普遍。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从2017年上半年起,就开始对全市环卫行业服务情况进行了系统调研,在这个过程中明确了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管理中的痛点难点,并征求各级各界意见和建议,最终起草出台了这次的《管理办法》,可以说该《管理办法》条款明晰,责权明确,内容充实,有很强可操作性。
  随着《管理办法》的出台实施,将有效提高深圳环卫服务企业的自律度,提升环卫服务质量,规范环卫作业服务市场的秩序,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环卫服务行业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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