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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日期:2019-12-04    来源:石河子发布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9
12/0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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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空气净化 大气污染 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响应

   根据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空气质量预警分析,师市整体扩散条件明显转差,湿度增加,风力减弱,近期将出现中度及以上重污染天气,为减轻污染峰值,降低污染持续时间,经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从2019年12月1日0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黄色)应急响应。
  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相关企业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Ⅲ级响应。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重点行业、非重点行业等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发展改革部门督导燃煤发电企业(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热点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加大优质煤使用比例。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对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禁止上路行驶(民生保障类车辆除外),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重污染预警区域行驶;电力、化工、铝业、硅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三、扬尘源减排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减少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四、严格管控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将落实全天候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大污染源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现场处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政府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石河子环境监察支队全体工作人员,放弃周末休息,分派6个督查小组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对47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产停运、错峰运输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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