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4日,安徽省政府常务会议对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审议并原则通过。资料显示,该《标准》的制定工作于2019年9月份启动,进行了二次征求意见,用时六个多月。
相关负责人强调,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水泥行业作为安徽省最主要的工业排放源,实施提标改造势在必行。根据《标准》可知,安徽省水泥工业将实施更为严格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标准》在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控制和废气收集、处理与排放以及周边环境质量监控四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规定。其中指出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安徽省和国家相应的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分4小部分。对于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现有企业自2021 年1 月1日起执行下图所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而新建企业则在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对于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标准》要求在物料处理、输送、装卸等过程要实行封闭,尤其是在车船装卸过程中还要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生产车间内不得有可见的颗粒物排放存在。在《标准》实施之日起,水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制要按照下表执行:
水泥工业企业必须在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艺和装置安装收集和净化处理装置,且要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另外,除特别规定设施外,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在有建筑物的情况下,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本体建筑物3m 以上。同时,《标准》要求对水泥工业企业周边的居住、教学、医疗等用途的敏感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监控。
污染物要如何进行监测呢?标准要求企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按照规定安装自动监控设备,保存并公布监测结果。在采样企业排放的废气时,要按照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位置进行;对于排气筒中的大气污染物浓度监测可根据连续1小时或任何1 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样品,取平均值。
数据显示,2019年1-6月安徽省水泥产量为6234.95万吨,同比增长7.31%。蓝天保卫战收官之年,大气污染治理进入攻坚阶段,工业作为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之一,更是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这也是安徽颁发《标准》的一个主要原因。在此严格要求下,安徽的空气质量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随着钢铁超低排放的提前完成,作为非电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泥超低排放也在逐步开展。相对于火电行业,非电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更为复杂,除了水泥以外,还有焦化、有色、玻璃等众多工业行业,各地方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实施,也意味着以水泥为开端的非电超低排放已成为大气污染治理中的一大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