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重点关注的化工企业,有较强污染的高VOC排放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以及部分生产制造企业和喷涂作业工序都将受到持续性的管控和限制。
7月1日起,这些与涂料、油墨、胶粘剂行业相关的政策和标准将开始执行!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6月24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方案要求,在全国开展夏季(6-9月)VOCs治理攻坚行动。坚持精准施策和科学管控相结合,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为重点领域,以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为重点管控对象,全面加强对光化学反应活性强的VOCs物质控制。
方案要求,7月1日后,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执法行动,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将实施停产检修的石化、化工、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企业纳入执法监管范围,重点检查启停机期间以及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晒等环节是否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生产、销售和使用应满足新颁布实施的国家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京津冀地区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须满足《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要求。
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低VOCs含量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引导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条款。
家具、彩涂板、皮革制品、制鞋、包装印刷等以小企业为主的集群重点推动源头替代,汽修、人造板等企业集群重点推动优化整合,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整改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规定了 VOCs 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 VOCs 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 VOCs 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制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38468-2019室内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地坪涂料中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物质容许限量涉及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等内容。注:室内是指在顶部有遮挡或顶部和四周都有遮挡的场所内部,如工业厂房、地下停车场、医院、学校、体育馆等场所,是相对于顶部和四周都无遮挡的场所而言。
本标准适用于涂装在水泥砂浆、混凝土、石材、塑胶或钢材等地坪基面上、对地面起装饰和防护作用,以及其它特殊功能作用(如抗静电、耐腐蚀、 防滑等) 的以有机聚合物作为主要粘接剂的各类室内用地坪涂料,包括底漆、中涂漆、面漆和罩面漆。本标准将室内地坪涂料产品分为三类:水性地坪涂料、溶剂型地坪涂料和无溶剂型地坪涂料。
该标准与其它类型涂料强制性的有害物质限量标准(GB 38469-2019 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4409-2020 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0981-2020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有害溶剂,未限制卤代烃含量;
2、对有害重金属限制的是可溶性金属含量,而不是总金属含量;
3、增加了对邻苯二甲酸酯类总和及游离异氰酸酯含量的限制。
该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这意味着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出厂的室内用地坪涂料必须符合该标准的要求。
《GB38469-2019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涂料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物质容许限量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钢材、轻合金、玻璃钢等作为船体主要材料制造的船舶用各类船舶涂料。不适用于船舶用防火涂料。本标准中船舶涂料分为车间底漆、底漆、面漆、通用底漆、防污漆、维修漆、其他涂料。
防污漆又分为:
——Ⅰ型指含生物杀伤剂的自抛光型或磨蚀型防污漆;
——Ⅱ型指含生物杀伤剂的非自抛光型或非磨蚀型防污漆;
——Ⅲ型指不含生物杀伤剂的非自抛光型或非磨蚀型的防污漆。
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将大大促进我国船舶涂料的环保化,对船舶涂料行业及上下游影响将是巨大和深远的,包括:
1、 对含有害重金属的颜填料需求减少甚至消失,例如铅铬黄、红丹等;
2、 对一些有机溶剂的需求减少甚至消失,如乙二醇醚类溶剂、卤代烃等;
3、 船舶涂料行业将重新洗牌。那些技术能力弱,靠低价制造和出售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的涂料制造商将逐步被淘汰;
4、 而对于一些小船舶制造商,将面临因需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涂料而导致涂料费用增加和成本上升。
《HG/T 5571-2019涂料用天然树脂乳液》
本标准规定了涂料用天然树脂乳液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松香、植物油、淀粉、糖、天然胶乳、植物纤维等天然植物原料为起始原料或主要成分制成的以水为分散介质的天然树脂乳液。该产品可用于水性建筑涂料、水性木器涂料等水性涂料,起成膜粘结作用。
《HG/T 5572-2019石化设备内壁用耐酸性防腐蚀涂料》
本标准规定了石化设备内壁用耐酸性防腐蚀涂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环氧树脂、乙烯基树脂或其他聚合物为主要成膜物质,加入颜料、填料、助剂等配制而成的双组分涂料,产品主要适用于高温、高压(温度不超过100℃、压力不大于10MPa)且含有H2S、CO2、Cl-、F-、NO3-、SO4-2及烃类化合物的酸性介质环境下的钢质储罐、压力容器、管线及混凝土设施等石化设备内壁的防腐蚀保护。
《HG/T 5573-2019 石墨烯锌粉涂料》
本标准规定了石墨烯锌粉涂料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由石墨烯材料、锌粉、无机或有机漆基等组成的涂料,产品主要用于ISO12944-2:2017中定义的大气腐蚀性等级(C2~C5)条件下钢铁基材表面的防腐蚀保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不挥发分中金属锌含量低于30%的锌粉涂料产品。
《HG/T 3793-2019热熔型氟树脂(PVDF)涂料》
本标准规定了热熔型氟树脂(PVDF)涂料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偏二氟乙烯树脂(PVDF)和丙烯酸酯类树脂为主要成膜物,加入颜填料(清漆不加)、助剂等制成的水性和溶剂型热熔型氟树脂(PVDF)涂料,该产品主要用于铝及铝合金等金属表面的装饰和保护。
《HG/T 4104-2019水性氟树脂涂料》
本标准规定了水性氟树脂涂料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含C-F键的共聚树脂水性涂料,主要用于建筑外墙表面、混凝土设施表面、金属表面的装饰和保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热熔型氟树脂(PVDF)涂料。
应用于其他类型底材的水性氟树脂涂料可参考本标准。
《HG/T 5578-2019金属护栏用粉末涂料》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护栏用粉末涂料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树脂、固化剂及颜料、填料、助剂等配制而成的热固性粉末涂料,该产品主要适用于金属基材的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