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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1-09-08    来源: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1
09/08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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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保护 空气环境 生活垃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嘉兴市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嘉兴市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

规划目标:到2025年,地热资源勘查更加深入,建立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新格局;矿业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地质服务领域有效拓展,地质环境调查更加深入,地质环境监测网建设更趋完善,成果转化应用服务领域有效拓展;地面沉降综合防治工作不断强化,地面沉降速率显著趋缓。以数字赋能为核心实现嘉兴市地质矿产管理改革走在浙江省前列。

规划内容:优化矿产勘查开发布局,强化空间分类管控;提升矿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加强地质环境调查与保护,推动成果有效应用;实施四大重点工程,促进矿业发展与地质环境保护;强化规划实施,实现目标任务。涉及矿种:地热、建筑用石料等矿产资源。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以地热勘查开发为重点,共部署地热重点勘查区4处,地热勘查规划区块6宗,划定了2个地热重点开发区、5个地热开采规划区块;结合地方需求,仅在海盐县设置了一个建筑用石料矿山。

《规划》实施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阶段对环境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些活动产生的影响有:勘查阶段可能有人为活动、噪声和少量的废弃物,当勘查工作结束后,这些环境影响将随即减弱或消失;在开采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噪声、水土流失及诱发地质灾害等。

(1)空气环境影响

地热矿开采时高温地热流体中含有少量的硫化氢,在井口处有硫化氢气体无组织排放。

建筑用石料矿矿山在剥离、凿岩、爆破、矿石装卸、破碎筛分、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粉尘,如果各种除尘措施不到位,产生的粉尘,对矿山周边100~200m区域空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2)水环境影响

地热矿开采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反冲洗废水及职工的生活污水。

建筑用石料矿矿山开采废水主要为地表径流水和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地热矿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泥及生活垃圾。污泥送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建筑用石料矿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布袋除尘收尘及无组织降尘、生活垃圾和沉淀泥砂,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理。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执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条款执行,危险废物按法规要求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考虑企业危险废物难以保证及时外运处置,企业应设置有危废暂存库,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及临时存放,然后集中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各类危废需按危险废物进行临时存放时,须按《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使用密封容器进行贮存,且须采用防漏措施。

(4)声环境影响

地热矿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为抽水泵及增压水泵等设备,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建筑用石料矿矿山噪声主要源自机械采剥时挖掘机机械噪声和装载、运输过程中的机械噪声,由于施工为临时性作业,施工结束后该噪声影响将自动消除。

(5)生态环境影响

地热矿周围无大面积自然植被群落及珍稀动物资源等。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建筑用石料矿开采在老矿区内,开采会导致开采区作业平台的逐年下降,开采区范围的逐步扩大,至开采终了将形成一个较大的采空坑区,对原自然的地形地貌有一定破坏作用。由于土地表土缺失、理化性质变化等因素影响,一段时间内不利于农作物生长。但是,整个矿区后期将被复垦为水田,使生产损毁的土地获得综合性改善,恢复和重建植被,减少水土流失,逐渐形成新的自然景观,可有效改善项目区和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坚持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全面推行绿色矿山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贯穿于矿山设计、建设、运营和关闭各个阶段,将矿产开发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1)矿山建设前: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对项目可行性、环境破坏影响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规避环境敏感区域;矿山设计应优先选择产生噪音小、粉尘和固体废弃物少、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高、对矿区生态环境影响小的采矿生产工艺与技术;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备用金制度,明确采矿权人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责任与义务,矿山企业应足额缴纳治理和复垦备用金,保证矿山关闭后的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顺利进行。

(2)矿山建设阶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一律按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加强环保基础设施,特别是减振隔音、冲洗降尘、固液分离、废水处理设施等建设。严格执行环保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制度,验收不合格的采选企业不得投产。应尽量少占用土地,建设临时性用地应及时恢复,防止水土流失。

(3)矿山运营阶段:坚持“污染物减量、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原则,采用先进的工艺和技术,矿坑废水经过澄清处理后供选矿用水,减少生产用水,实现废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在产生粉尘较多的生产车间和部位采取整体封闭、喷雾洒水降尘等措施。

(4)矿山关闭阶段:建筑用石料矿矿山企业自行筹措资金,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嘉兴市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保护规划(2021年~2025年)》在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规范指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的同时,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进一步优化和调整规划,采取相应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达到环境可行,为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满足规划中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现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于该规划是否认可;

公众就该规划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公众对该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查阅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和反映个人、团体意见。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我们将会针对每一条公众意见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或回馈处理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本公示有效时间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18日。

规划主管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庄晓明

电话:0573-82131011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景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秀楠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金绣国际科技中心A座1303

单位电话:13093777027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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