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消纳场及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2〕71号
宁夏陆港口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宁夏陆港口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报建设惠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消纳场及生态修复项目的请示》(宁陆港司发〔2022〕4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我局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旨在满足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消纳惠农区110国道沿线环境整治拆迁及后期惠农区城市区域内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等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并治理修复项目拟建设区域历史遗留矿坑,进一步提高惠农区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率。(项目代码:2203-640205-16-01-331720 )
二、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西线大道以东、301省道以南、包兰铁路以西。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669818㎡(约1004.7亩),填埋区占地648818㎡(约973亩),总库容580万m³,有效库容500万m³,分成4个填埋区,分四期投资、逐次堆填和封场修复生态。建筑垃圾年处置能力为40万m³,其中生产再生骨料20万m³/年,无害化填埋20万m³/年,设计服务期限为25年。
建设内容:本项目由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程、建筑垃圾填埋场工程、封场和矿山修复工程三部分组成。
(一)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程:新建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置自动化生产线一条,建设回收车间、骨料储库等。
(二)建筑垃圾填埋场工程:包括以填埋区、防渗系统构成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三)封场和矿山修复工程:填埋场各分区达到服务期限和设计堆高后,进行表面覆土、边坡处理和绿化,达到修复原矿坑遗址生态环境的目的。
四、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框算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691.58万元;其他费用519.92万元;预备费641.49万元,建设期利息147.00万元。
资金来源:引入社会资本投资、争取中央财政资金、银行贷款。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本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选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报我局审批后方可按项目建设程序实施,并加强项目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0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