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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制定广东省廉江市各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22-04-08    来源:廉江市发改委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2
04/08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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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

目前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廉江市城区、18个镇区、2个园区。青平镇、高桥镇、横山镇、营仔镇、车板镇、雅塘镇、河唇镇、新民镇、吉水镇、良垌镇、石角镇、石颈镇、长山镇、塘蓬镇、和寮镇等15镇尚未征收污水处理费,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为保证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营,市政府拟在青平镇、高桥镇、横山镇、营仔镇、车板镇、雅塘镇、河唇镇、新民镇、吉水镇、良垌镇、石角镇、石颈镇、长山镇、塘蓬镇、和寮镇开征污水处理费。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确保政府定价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21号令)、《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8年版)》,我局拟于2022年5月中旬制定廉江市各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名额

(一)青平镇等15镇每镇听证会参加人5名。其中:政府部门参加人1人,经营者参加人1人,消费者参加人3人。

(二)旁听人5名,根据报名情况选取。

(三)新闻媒体2名,根据报名情况选取。

二、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政府部门听证参加人由各镇政府推荐。

2.经营者听证参加人委托各镇个体劳动者协会推荐。

3.消费者听证参加人委托廉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各镇分会推荐。

(二)听证会旁听人

由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报名顺序选取或随机抽取。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应具备的条件

1.使用各镇公共自来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认真地反映意见;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5.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四)新闻媒体

由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新闻媒体报名情况,按报名顺序选取或随机抽取。

(五)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旁听人及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可凭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于2022年4月7日至4月20日通过电子邮箱向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名。

联系人:蒋益桉   叶梅梅

联系电话:6688030   邮箱:jgabc2020@163.com

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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