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环保政策 » 大气治理 » 正文

四川进一步加强水泥、塑料制品等18个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工作

日期:2023-03-06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3
03/06
15:33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重污染天气 大气污染防治 绿色低碳转型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提升绩效评级工作效率,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级范围

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39个重点行业基础上,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川环函〔2023〕114号),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矿石采选与石材加工、肥料制造(不含煤制氮肥)、塑料制品、纸浆制造和造纸、沥青混合料搅拌站、有机化工、电子工业、汽修、通用行业等10个行业一并纳入绩效评级范围。

二、评级时间

省级评级原则上一年组织两轮,市(州)生态环境局分别于每年3月底和7月底前将通过预审核的企业名单及申报材料上报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厅每年6月底和10月底前完成评级并公示名单。市级组织的评级可根据当地实际需求加密轮次,但最晚不超过当年省级最后一轮评级时间。

三、评级组织

生态环境厅组织对A级、B(B-)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开展评级,并将部分行业B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委托市(州)生态环境局开展评级(委托行业清单见附件1)。

市(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对C级企业开展评级,受委托对部分行业B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开展评级,对生态环境厅组织评级的企业开展预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评级预审把关

评级企业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申报材料编制大纲(见附件3)编制申报材料,评级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编制质量负责,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存在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直接评定为最低等级。市(州)、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二)开展已评级企业抽查

市(州)生态环境局每年度对辖区内A级企业实施全覆盖抽查,对B(含B-)级和引领性企业抽查比例不得少于30%。抽查发现企业不满足绩效指标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企业按最低级管理,整改期满后企业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核申请,由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绩效评级管理权限予以复核。未提交复核申请或不满足整改要求的,取消现有绩效等级。

评级工作流程

评级工作依托“四川省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撑平台应急管理系统”开展。

生态环境厅组织评级的,市(州)、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负责预审核,生态环境厅组织申报审查、专家函审、现场审核、会议评审并公告。

市(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对C级企业开展评级的,参照生态环境厅工作流程完成评级全过程;受委托对部分行业B级及引领性企业开展评级的,组织申报审查、专家函审、现场审核、会议评审,其中会议评审应提请生态环境厅派员参加,公告阶段仍由生态环境厅负责。

具体工作流程见下图。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