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宁夏电力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硫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为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公告显示,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4台机组脱硫系统的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性能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特种设备取证及全部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的建立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标识标牌(包括标牌、色环等)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脱硫废水零排放工程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和供应、整个区域的土建工程(包括地基处理、不含桩基施工)、安装施工、工程管理、调试、试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运行,直至正常运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达标投产,包括生产必须的备品备件、保温、油漆、设备(包括阀门)铭牌、安全标志、区域内道路等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本项目工期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后一台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结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项目工期进度须与主体施工项目的工期进度相配套,不能影响整台套机组的调试运行进度。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如下:
宁夏电力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硫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硫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2528,招标人为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作为“宁湘直流”配套调峰电源点,机组须具备顶高峰、压低谷、跟速率、灵活启停、长时间低负荷运行。本期工程建设4×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3号、4号、5号、6号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锅炉为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采用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悬吊结构塔式炉,锅炉按照最低稳燃(不助燃负荷19%THA工况设计。锅炉出口蒸汽参数29.4MPa(a)/605℃/622℃。汽轮机为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两排汽、单背压、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汽轮机进汽参数为:28MPa/600℃/620℃,额定背压10.5kPa,夏季背压24kPa。THA工况的热耗7404kJ/kWh、供电煤耗288.66g/kWh、耗水率0.05m3/s.GW。汽轮机配汽方式采用全周进汽+补汽阀,以TMCR作为补汽阀开启点。汽轮机进汽参数为:28MPa/600℃/620℃,额定背压10.5kPa,夏季背压24kPa。发电机的额定容量应与汽轮机的额定出力配合选择。本工程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按锅炉BMCR工况全烟气量脱硫。设计煤种含硫量为1.2%设计,校核煤种含硫量为1.43%,本工程脱硫系统按煤质最大含硫量设计,控制SO2排放浓度小于20mg/Nm3。吸收塔的设计考虑协同除尘措施,控制烟尘排放浓度≤5 mg/m³。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由投标人负责完成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硫系统和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的EPC工程,主要招标范围为:1)4台机组脱硫系统的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性能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特种设备取证及全部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的建立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标识标牌(包括标牌、色环等)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2)脱硫废水零排放工程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和供应、整个区域的土建工程(包括地基处理、不含桩基施工)、安装施工、工程管理、调试、试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运行,直至正常运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达标投产,包括生产必须的备品备件、保温、油漆、设备(包括阀门)铭牌、安全标志、区域内道路等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后一台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结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项目工期进度须与主体施工项目的工期进度相配套,不能影响整台套机组的调试运行进度。
2.1.4项目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实施区域。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6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脱硫EPC总承包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66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硫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火电机组脱硫系统建设工程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火电机组脱硫系统建设工程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2)【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9 17: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4-22 15: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需安装“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能打开。
(2)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制作等事宜。
(3)联系方式:全电子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如有招标文件的打开、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解密、导入导出等问题):010-58131370,QQ咨询:359612610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中卫市中卫工业园区宁钢大道东侧
邮 编:751607
联 系 人:吴银春
电 话:13995033389
电子邮箱:12895235@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夏煤业4号楼426房间)
邮 编:750011
联 系 人:永学良
电 话:0951-6970944
电子邮箱:8771257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