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辽宁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维保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中标供应商为沈阳力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10,000元。
据悉,该项目服务范围为营口市人民医院院区内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及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划分自污水站至排放口(包括排放口)之间废水处理设施。供应商须派出污水处理技术人员分别到采购人的院区中心污水站,驻点人员均须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考试合格证书(污废水处理工)或职业资格证书(污水处理工),24小时驻点。
中标供应商负责管理现有污水站在线设备运维,环保检测操作设施,维持污水站的正常运转;负责采购污水处理药剂,负责设备维护和更换的工作,污水站设备损坏更新、更换零件、材料零配件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合同期限为一年。
中标公告如下: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维保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804-00480
二、项目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污水处理站维保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力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72号22层07-B号
中标(成交)金额:310,000(元)
评审总得分:89.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污水处理站维保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维保服务项目(C16089900其他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1、营口市人民医院院区内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及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划分自污水站至排放口(包括排放口)之间废水处理设施。 2、供应商须派出污水处理技术人员分别到采购人的院区中心污水站,驻点人员均须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考试合格证书(污废水处理工)或职业资格证书(污水处理工),24小时驻点。
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负责管理现有污水站在线设备运维,环保检测操作设施,维持污水站的正常运转;负责采购污水处理药剂,负责设备维护和更换的工作,污水站设备损坏更新、更换零件、材料零配件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营口市在线监控平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及4.2标记平台三个平台维护工作。 (3)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管理部门平台联网上提示故障通知,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排查问题、解决问题及时与管理部门沟通说明情况,填写营口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备案表,企业盖章后运维方上传平台并与管理部门沟通说明情况,同时标记4.2平台。 (4) 保证在线设备数据稳定及按照国家标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运行设备。 (5)采购方每月不定期对中标方在运营服务质量与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4.其他要求事项: (1)污水处理站所需水、电由采购人提供。 (2)承担期间,在正常操作下设备损坏,中标供应商必须主动(一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及时维护,若于所定维修期间内有环保工作人员检查取水,中标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向其解释原因。 (3)中标供应商应定期保养机械设备,以确保设备正常运作,严格按各设备之保养手册执行并定期给采购人监督确认签名,保养工具及保养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4) (5)污水处理站派驻操作人员需24小时驻点,派驻人员需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考试合格证书(污废处理工),每年定期组织技能培训,按照应急预案进行事故演练,并将上述资料定期上报给排污单位,完善废水站内的管道及设备的标识、标牌齐全、醒目、指向明确、不易损坏污染或丢失,同时特别针对化学品使用与储存加强防护措施。 (6)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的环保证件或手续,负责采购人有关的环保资料完善。 (7)加强对派驻人员的安生生产培训管理,确保符合相关的制度规范,若有劳资纠纷的,中标供应商负责自行解决。 (8)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中标供应商须派出污水处理技术人员到采购人的院区,驻点人员均须取得环境类相关证书,技术人员24小时驻点,须委派1-2名技术人员驻点,对院区污水设备进行检修,确保污水设施正常运行。中标供应商须书面提交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给采购人备案。(本项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为一年。根据服务质量,经一年一考核,如果达到采购人满意水平,可续签两年(一年一签)服务合同,合同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保证在线设备数据稳定及按照国家标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运行设备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莉、王俊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污水处理站维保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
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
联系方式:138041745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与海华路交汇处号房回迁楼C区17号门市
联系方式:0417-6196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忠洋、 金钰
电 话:13804174544、0417-619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