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等12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推进甲烷排放控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指出,按照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甲烷排放核算和报告制度要求,推动煤矿、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垃圾填埋场以及污水处理厂等大型排放源定期报告甲烷排放数据,开展数据核查、抽查和现场检查等工作,稳步提升甲烷排放数据质量。结合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逐步实现甲烷排放常态化核算。
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规划建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分类施策推动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提高填埋气体回收利用水平。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
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稳步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污水处理项目,采用污泥厌氧消化等方式产生沼气并加强回收利用。加快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镇区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建制镇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