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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绿色长江航运中心 限期淘汰排放不达标船舶

日期:2016-04-0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阎杰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04/05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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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低碳 绿色发展

重庆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意见》提出,积极推广“三峡船型”“LNG动力船”等示范船型,引导先进、高效、节能、环保的新船型发展,加快“一顶一万吨级船队”“江海直达船型”研究。到2020年,基本形成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船队体系,船舶运力标准化率达到85%,货运船舶运力达到700万载重吨。

《意见》强调,坚持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完善化学品船舶洗舱基地功能,建立和完善船舶垃圾及废弃物收运体系,推进船舶生活污水处理,限期淘汰经改造不能达标排放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船舶,增强对水运突发污染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

为确保重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取得实效,重庆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围绕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要求,结合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相关规划,及时优化调整工业园区及物流布局,推动临港产业绿色发展。此外,将积极争取国家将老旧运输船舶拆解、新建示范船型补贴政策延长至2020年,将新建升船机船型、江海直达船舶纳入示范船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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