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4日10时00分
项目名称:大气污染成因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14670020008
项目联系人:张松涛
项目联系电话:0310-5700755
采购人:鸡泽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鸡泽县民生路东段路南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0082967
代理机构:河北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渚河路282号金业国际大厦2单元20层200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5700755
预算金额:28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2月04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1-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1-1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221.193.232.118:9001/sszt-zyjyPortal/),免费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鸡泽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单位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投标单位须具有合法有效且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4.投标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5.投标单位须具有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或上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零申报需提供证明材料)、近三个月(或上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单位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7.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1、质量须达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标准;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且办理河北CA的投标人(供应商),可直接登陆“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221.193.232.118:9001/sszt-zyjyPortal/)下载招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请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hd.html,CA咨询电话:400-7073355。 3.报名、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具体事宜可联系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hd.html,CA咨询电话:4007073355。 4.响应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及开标现场同时递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