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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

日期:2020-08-18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0
08/18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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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挥发性有机物 VOCs监察 大气污染防治

为有效解决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排放突出问题,助力涉VOCS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巩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确保完成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年度考核目标,日前,淮安市对VOCS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突出季节性执法特点,集中在夏季臭氧易发期,持续对VOCS排放量大的重点行业和排放集中的工业园区就VOCS处理设施运行、厂区无组织排放及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该行动旨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切实压低本地源排放水平,遏制臭氧污染。

检查期间,淮安市要求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品质量VOCS含量限值,配合工信部门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督促各县区对照部、省、市帮扶发现、交办的问题加快整改进度,对重点园区、企业厂区VOCS加强走航监测,督促提升VOCS治理设施的废气收集率、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发挥第三方专家团队作用,充分运用雷达、微站等监测设施,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再排查、再交办,从区域性排查转向按行业排查。对臭氧超标严重的地区和时段,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实施严格的管控措施,相关县区组织企业开展错峰生产,鼓励企业开展自愿减排,推进加油站出台夜间加油鼓励政策。全力开展VOCS治理攻坚,紧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效控制臭氧污染。

检查要求对市大气办专家团队帮扶排查出的涉气问题逐一核实,涉及违法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对环保部臭氧帮扶督查交办的问题提前介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群众信访举报较多、气味严重的VOCS排放企业组织执法监测,对不具备监测条件的,可委托第三方监测;对拒不改正的企业,通过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顿和行政拘留等手段,坚决打击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凡达不到全省平均标准执法强度的县区,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举施,效果不明显的将进行约谈。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把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精准施策、攻坚克难,持续削减大气污染排放,确保实现全市PM2.5、臭氧和空气优良率“双降一升”目标,向市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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