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在杭州共同举办了浙江省首批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交易暨浙江省碳普惠减排量登记备案系统上线发布会。
会上,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浙江省用于大型活动(会议)碳中和的碳普惠减排量管理办法(试行)》、首批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情况作了介绍。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以淼宣读首批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登记备案结果,并宣布浙江省碳普惠减排量登记备案系统上线。
桐乡市人民政府、首批“零碳”公共机构代表、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向首批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主体购买林业碳汇共计3602吨。为助力推动山区高质量发展和省域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机关事务局、浙江银保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七部门共同发起了《践行“双碳”战略 开发利用林业碳汇 助力山区高质量发展和省域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倡议》。
根据《浙江省用于大型活动(会议)碳中和的碳普惠减排量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碳普惠减排量备案及注销工作。
为规范碳普惠减排量管理,省生态环境厅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更好服务全民践行低碳行动为目标,构建了全域、全链路的浙江省碳普惠减排量登记备案系统,推动多元化、可持续的碳普惠模式在全省范围内落地。该系统由登记备案、注销两大功能模块和活动碳试算、方法学储备库两大服务模块组成。
申报单位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减污降碳在线应用登录系统,一站式提交碳普惠减排量核算报告、核证表、备案申请表,发起备案登记申请;碳普惠减排量使用后,可快速选择已备案的碳普惠减排量,发起注销申请。主管部门可通过浙政钉账号,登录减污降碳在线应用系统,在备案管理界面,管理人员可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与佐证材料,审核登记备案、注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