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23-ZS2290-2023年污泥干化成品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污泥干化成品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ZS2290
项目名称:2023年污泥干化成品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一:污泥干化成品处置,最低接收能力100吨/日;合同包二:污泥干化成品处置,最低接收能力100吨/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开始接收污泥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仍在期限内)或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4、投标人应具备焚烧(烧结)生产工艺并具备掺烧市政污泥的能力,或与具有焚烧(烧结)生产工艺、掺烧市政污泥能力的企业合作。①须对焚烧(烧结)生产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环评批复,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备案,②并对掺烧市政污泥的能力进行承诺,③若为合作企业还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至 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方式:①现场购买(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②非现场购买:供应商选用邮费到付方式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前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招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文件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未领取纸质招标文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小姐/叶小姐,电话:0592-2202255/2207755;邮箱:2841517676@qq.com。标书费每份:300元人民币/合同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1816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标书费、邮寄费及手续费缴交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2)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标书获取联系表》发至邮箱2841517676@qq.com,并致电小姐/叶小姐0592-2202255/2207755确认是否收到《标书获取联系表》、标书费、邮寄费及手续费,采购文件以纸质版内容为准,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标书获取联系表》格式可在本公告的附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我司任一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注:《标书获取联系表》中含《供应商邮寄购买采购文件流程》)
(3)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仍应重新购买采购文件。
(4)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联系方式:邓先生、0592-2297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0592-2297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