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陕西省河流总体水质优,同比去年的良好有了明显改善,为历年来同期最好水平。111个国控断面中,劣Ⅴ类水质断面全部消除,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优于“十四五”考核目标1.8个百分点,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7.3%,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优于“十四五”考核目标5.4个百分点,优于全国平均水平9.1个百分点,在全国32个省(市、区、兵团)中与湖南省并列第5位,在黄河流域9省区列第1位。渭南市、延安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在全国339个城市中排名第3位和第10位。
“十四五”以来,我们大力推进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着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保障“一江清水永续北上”。今年,通过进一步完善顶层制度谋划、落实流域污染补偿、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深化抓点示范典型引领等措施,进一步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按照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思路,对陕北、关中、陕南制定不同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全流域综合治理。不断深化“2大流域-3个版块-25个重点河流控制单元-111个国控断面”的管理体系,印发实施《陕西省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持续开展“一断一策”达标治理。
二是突出季节性环境问题整治,在一季度水资源相对短缺时期,会同各市(区)强化水质管控,严格医疗废水处置,全面加强特殊时段污染物管控。今年1-3月黄河流域水质大幅提升,65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5.3%,同比提高16.8个百分点,优于全国黄河流域平均水平10.6个百分点。黄河干流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以上,渭河、无定河水质优,延河水质良好。长江流域水质持续保持优良。
三是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在做好黄河干流、渭河干流及石川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同时,提前开展北洛河流域排污口排查。逐步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是落实地方政府治污责任,在覆盖全省所有市(区)的41条河流开展上下游生态补偿,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积极性,倒逼市(区)共同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前安排部署汛期污染强度管控,落实精准治污,严防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等突出环境问题,着力突破面源污染防治瓶颈,厘清相关行政区域面源污染防治责任。
五是持续抓好抓点示范项目落实,营造示范带动、提质增效的良好氛围,打造可推广、可复制的精品项目,积极培育新的示范点,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长江保护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三场攻坚战,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巩固城市黑臭水体“长制久清”成效并开展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不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持续做好新冠医疗废水精准处置,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我省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