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宁波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宁波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形成精细化、专业化、数字化、系统化、现代化固体废物治理体系。根据目标,到2025年,宁波通过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评估,获评省级五星级“无废城市”,所有区(县、市)达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标准,60%的区(县、市)获评省级三星级以上“无废城市”。
工业强市要打造“无废城市”,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首当其冲。这其中包括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推进重点传统制造业绿色低碳改造。每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400家,到2025年,市级及以上绿色园区达到20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80万千瓦。优化分类收运分拣体系,拓宽综合利用处置途径,聚焦粉煤灰、冶炼废渣等种类开展大宗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等。
农业固废利用水平提升也势在必行。包括推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到2025年,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完善收储运体系建设,完成35个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建立废旧农膜“以旧换新”等激励制度。提升资源利用处置水平。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96.5%以上。
建设无废城市,还要加快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包括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智慧自主计量点菜模式,开展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提升分类精准率,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行动。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推进世行贷款二期全品类生活垃圾智能回收箱扩面升级,到2025年,产品类废物回收体系覆盖率达到100%。
建筑垃圾和危废也是建设无废城市的重中之重。建筑垃圾方面,宁波市将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建立健全分类处理制度和建筑垃圾利用产业链。到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90%以上。
原文如下: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甬政办发〔2022〕5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